重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日期:2024-08-06 17:04:43

重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重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已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续运营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要求。
 
(2)已通过国家或省级科技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
 
(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或具备显著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2、聚焦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发展:
 
(1)长期致力于高新技术领域内的研发与应用,形成独特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能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2)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在高新技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占据重要地位,对产业链上下游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
 
3、展现强劲的持续创新能力:
 
在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商业模式等方面持续创新,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或创新成果,对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有显著贡献,具备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经济效益。
 
4、管理科学、信誉卓越、社会贡献显著:
 
(1)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机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享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信誉。
 
(2)企业制定并执行长期发展规划,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专业能力强,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眼光,有望成长为全球高新技术领域的领军企业。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将被排除在推荐范围之外:
 
(1)在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2)近五年来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或环境污染事件的。
 
(3)存在偷税漏税、骗取国家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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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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