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日期:2024-05-21 10:00:37
重庆代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节目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所必备的重要准入凭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领域:
1. 影视内容创作公司:从事电影、电视剧、微电影等领域制作业务的企业。
2. 广播节目制作企业:专门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等广播节目的制作。
3. 节目版权交易代理公司:专注于广播电视节目版权及代理交易的企业。
4. 关联行业企业:包括文化传媒、网络视听、数字内容产业等公司,涉及广播节目制作。
5. 广播电视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这些单位在广播节目制作过程中,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许可证。
6. 短剧相关:在线播放短剧及进行广告宣传需要相关资质的各平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及办理要求如下:
1. 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领域。
2. 公司必须配备至少3名具备广播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如广播电视新闻、编导、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人士。
3. 公司为纯内资企业。
4. 公司需拥有符合办公要求的场所,并提供相应的场地资料(需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后,预计发证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
作者:jd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