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入渝备案办事注意事项

日期:2024-04-28 09:34:37

重庆市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入渝备案办事注意事项

1.以一般认定程序申报资质的,需事先在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中完成申报资质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等)的信息录入和技术核心团队的预审核工作,申报资质时,系统将自动抽取该平台向市建设厅数据仓库推送的相关人员数据信息。
 
2.采用告知承诺认定程序申报资质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将在授予资质认定决定后的3个月内,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渝〔2007〕86号)文件,依据企业在“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中的人员备案、核心技术团队的预审核等情况,核查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资质的承诺内容真实性。
 
3.进入待签章程序时,请立即与企业法人数字证书的保管人联系进行签章,必须在确认签章完毕后,方可提交办理事项。
 
4.对于首次申请资质且存在预注册人员的企业,可以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申报(企业版)”系统中预注册完成后,将相关人员的预注册信息录入到重庆政务服务网上的“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包含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包含二级)预注册信息补录”事项中并申报资质。若存在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预注册情况,可分别在重庆政务服务网搜索“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的相应事项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后,在获得政务服务网资质核准的基础上,凭借许可决定书等材料办理人员的正式注册。注册完成并在四库一平台备案后,在重庆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的“办事记录—办事结果”中申请电子证书。申请成功后,可在用户中心的“我的证照”或“其他证照”栏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作者:jd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