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书怎么写重庆
日期:2023-05-26 16:20:2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书怎么写重庆
编号:
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延续)
名 称 XX宾馆
地 址 xx县xx街道滨江路x号
电 话 023—xxxxxxx
邮 编 xxxxxx
填表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原件;
二、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三、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申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承诺在公共场所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若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张XX
XX年XX月XX日
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延续)
名 称 XX宾馆
地 址 xx县xx街道滨江路x号
电 话 023—xxxxxxx
邮 编 xxxxxx
填表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原件;
二、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三、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申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承诺在公共场所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若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张XX
XX年XX月XX日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
XX宾馆 | 卫生许可证编号 |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
地址 |
xxx县xx街道xx号 |
邮编 |
409600 |
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 | 张xx |
电话 |
023xxxxxxxxxx |
卫生负责人 |
李xx |
经营面积 |
500M2 |
职工总数 |
5 | 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数 | 9 |
经营范围 |
宾馆 | ||
申请人(签章)张xxxxx xx年x月x日 |
(以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填写)
申请受理意见: 经办人员: 收到申请书日期: 年 月 日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许可证号: 渝卫公证字〔 〕第 号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领证人签收: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一、填写时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因书写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者盖章。
二、申请书预先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
三、“申请材料按申请表中“申请附材料”栏目顺序排序,并附目录;有明显的标志区分并装订成册,所交材料除图纸外均要求A4纸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为12号字),逐份加盖公章或法人(负责人)章(卫生许可证原件不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用于查验、核对。
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年〕第 号
申请人:
姓 名: 张XX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 XXXXXX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法人)
单位名称: XX宾馆
法定代表人: 张XX 地址: xx县xx街道xx号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委托代理人: 李XX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 XXXXXX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行政审批机关: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规定: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5.《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号)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集中空调至少检测一次,发现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及时整改,保证集中空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公共场所的基本要求及选址、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单体、暖通空调、给水排水、采光照明、病媒生物防治等设计卫生要求应符合(GB37489-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测或评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公共场所基本卫生要求、卫生管理和从业人员卫生等管理环节应符合(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三)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四)从业人员的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四、已经提交和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下列材料,申请人已经提交:
第 项、第 项、第 项、第 项。
(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承诺效力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诚信管理
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且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将申请人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对不诚信、不守诺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准入限制,该申请人在一年内同一类型的行政许可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行政审批方式。
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
(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请人应当诚信守诺,在其公共场所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张XX 行政审批机关:
(签字盖章) (盖章)
XX年XX月XX日 年 月 日
作者:jd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