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日期:2020-12-02 09:51:57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总公司出具的关于分公司的注销决议(注:需注明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3、清税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温馨提示:若遗失,请先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网上做遗失公告,把遗失公告打印出来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
1、办理企业登记(备案)业务,或者登录“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提交左边蓝色流程), 也可以半程电子化登记(提交右边绿色流程),初审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到窗口办理。上述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目可下载登记(备案)申请文书,请按照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所附填写要求填写。
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企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者现场咨询业务人员。
 

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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